Taihe(605081)

Search documents
*ST太和: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9 13:00
Meeting Details - The third supervisory board meeting of Shanghai Taihe Water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was held on June 9, 2025, combining in-person and remote attendance [1] - The meeting was convened legally according to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with all three supervisors present [1] Resolutions Passed - The supervisory board approved the proposal to cancel the supervisory board, amend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handle the business registration changes along with the revision and addition of certain corporate governance systems [1][2] - The voting results were unanimous with 3 votes in favor, 0 against, and 0 abstentions [2] Next Steps - The proposal will be submitted for review at the company's shareholders' meeting [2]
*ST太和: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9 12:59
Group 1 - The company Shanghai Taihe Water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is holding its second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in 2025 on June 25, 2025, at 10:30 AM [1][3]. - The meeting will take place at the Lanyun Cultural Center, located at 899 Panlong Road, Qingpu District, Shanghai [1][3]. - Shareholders can vote through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s online voting system, with voting available from 9:15 AM to 3:00 PM on the day of the meeting [1][2]. Group 2 - The agenda includes non-cumulative voting proposals for changes in company governance and the election of non-independent directors [2][6]. - The meeting will allow both on-site and online voting methods, ensuring broader participation from shareholders [3][4]. - Shareholders must register to attend the meeting, providing necessary identification and documentation [5][6]. Group 3 - The company has specified that there are no related shareholders that need to abstain from voting on the proposals [2]. - The voting process includes provisions for shareholders with multiple accounts, allowing them to aggregate their voting rights [4][8]. - The company has outlined the procedures for proxy voting, including the requirement for authorization letters for representatives [5][7].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2:17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 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9 12:17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1 3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二人, 并由独立董 事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 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 以连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 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 不得被无故解除委员职务。提名委 员会委员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 自动失去提名委员资格。委员在任期 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 董 事会应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议: 第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2:17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 除按规定出席股东 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 独立董事可以通过定 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 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 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2:17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相关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董 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报送等事宜, 当 董事会秘书不或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 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9 12:17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2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委员履职中关注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公司重大事项, 可以依 照程序及时提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讨论和审议。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 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 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9 12:17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 展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 简称"战略委员会"), 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及两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 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2:17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与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 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情况紧急, 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第四条 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半数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9 12:17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未授权予总经理的公司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 若按照《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 需经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传 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经公司各董事同意, 可豁免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太和水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