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POWER HF(605100)
icon
Search documents
华丰股份(605100)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8-27 09:50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行的审议程序: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类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 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 不确定性。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 10,000.00 ...
华丰股份: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09:20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 3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 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02,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 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
华丰股份: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09:20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announced the repurchase and cancellation of 402,000 restricted stocks due to the failure to meet the conditions for lifting the restrictions in the first phase of the 2024 restricted stock incentive plan [2][6][12] Summary by Sections 1. Announcement of Repurchase and Cancellation - The company plans to repurchase and cancel 402,000 shares of restricted stock granted to 31 incentive objects that did not meet the lifting conditions [2][6] - The repurchase price is set at 5.71 yuan per share plus bank interest [2][6] 2. Implementation of the Incentive Plan - The company held several meetings to approve the 2024 restricted stock incentive plan and its related management measures [3][5] - The plan was publicly announced, and no objections were raised during the public notice period [3][4] 3. Reasons for Repurchase and Cancellation - The first lifting condition required a revenue growth rate of at least 30% and a net profit growth rate of at least 16% for 2024, which were not achieved [6][12] - One incentive object left the company, leading to the cancellation of their unlifted restricted stocks [7][12] 4. Financial Impact and Stock Structure - The total repurchase amount is estimated at 2.3269 million yuan, funded by the company's own resources [10] - After the repurchase,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will decrease from 171,132,000 shares to 170,730,000 shares, with the repurchased shares accounting for 0.2349% of the total [8][11] 5. Compliance and Approval - The repurchase and price adjustment comply with relevant regulations and have been approved by the board's remuneration and assessment committee [11][12] - The legal opinion confirms that the necessary approvals have been obtained and the actions ar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12]
华丰股份(605100)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09: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 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最 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华丰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 ...
华丰股份(605100)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7 09:16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工作,为保证公司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确保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 二章所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 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及时将 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分子公司的负责人、各部门负责 人负有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信息的义务,以上人员 为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汇报有关情况。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可以指定熟悉 ...
华丰股份(605100)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09:16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 ...
华丰股份(605100)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09:16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
华丰股份(605100)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09:16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健全和规范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 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 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人。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 10 日 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 ...
华丰股份(605100)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09:16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华丰股份(605100)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09:16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潍坊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5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1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4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4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28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0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3 | | 第二节 | 利润分配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