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TONG WIRES & CABLES GROUP(605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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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华通线缆关于收到《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承诺函》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专项融资支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4-11-07 08:31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9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近日,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出具的《中 国农业银行贷款承诺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承诺为公司提供 7,000 万元的贷 款资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 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包括但 不限于股票回购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中 50%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50%在未来适宜时 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 ...
华通线缆:华通线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11-05 12:54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93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用途: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次实际回购的股份中 50%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50%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42 元/股(含)(即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拟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贷款)。 回购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董事、 副总经理葛效阳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罗效愚先生关于其未来 ...
华通线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4-11-05 12:52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修订稿) 2024年11月 — 1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为维护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00万股,于2021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EBEI HUATONG WIRES & CABLES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公司 经营场所:唐山市丰南区运河东路8号邮政编码:0633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152.4781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 ...
华通线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1-05 12:52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第五条 董事会原则上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如有必要或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六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 ...
华通线缆:华通线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05 12:52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95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华通街 111 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
华通线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11-05 12:52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可以 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 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公司未设监事会副主席、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 事会中应包括股东代表和 1 名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所占比例为 1/3。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
华通线缆:华通线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5 12:52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91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东主持,召开 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 议经参会董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93)。 本议案尚需提 ...
华通线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1-05 12:52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 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华通 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股东依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