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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光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08:14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长效防范机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昆山沪 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 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 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 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给大股 ...
沪光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08: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业务规则及《昆山沪 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并负责办理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披 露及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能 够 ...
沪光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08:14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披露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出 ...
沪光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6 08:14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16 日 14 点 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 38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
沪光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3-10-26 08:14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 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 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原《公 ...
沪光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08:14
昆 山 沪 光 汽 车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 员 结 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 会成员中占有 1/2 以上的比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 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报董事会审批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
沪光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08:14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 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 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
沪光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08:14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昆 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 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 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具有下列情 ...
沪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0-26 08:14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玉虎先生昆山沪光汽车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昆山 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 见》 ...
沪光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08:14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应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未经董事会同意,本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第五条 本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 报刊,并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第一条 为保障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的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