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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微:拟22.62亿元投建“年产180万片12英寸重掺衬底片项目”
人民财讯11月17日电,立昂微(605358)11月17日公告,控股子公司金瑞泓微电子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 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约定金瑞泓微电子在现有厂房内建设"年产180万片12英寸重掺衬底片项 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2.6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1.96亿元。本项目建设周期约60个月。 ...
立昂微(605358)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17 13:16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本公司 称"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指导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常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 息。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 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的,则该兼 ...
立昂微(605358)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17 13:16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证券的管 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 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登记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含常务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 ...
立昂微(605358)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17 13:16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1 月 17 日修订稿)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通知、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
立昂微(605358)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17 13:16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 规章以及《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子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违反法律、《公司章程》 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无视风险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的,公司将追究相关当事 人的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对本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参 股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 ...
立昂微(605358)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025-11-17 13:16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的工作程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本公司依法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在 规定时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
立昂微(605358)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7 13:16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SG 委员会工作细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ESG 委员会,并制订本 细则。 第二条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能为指导公司 ESG 战略 制定并监督公司 ESG 事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ESG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ESG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 ESG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 ESG 委员会的成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成员因辞任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 动辞去 ESG 委员会职务,董事会应按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及时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ESG 委员会可列席与公司 ESG 治理相关的会议、调阅相关资料。 第九 ...
立昂微(605358)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2025-11-17 13:16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 度 第五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以及对外担保 等管理制度另行规定,如果没有另行规定的,原则上适用《公司章程》和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是指公司的下列行为: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争取风险的最低化、效益的最大化; (三) 充分协商、科学论证、民主决策; (四) 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公司的长远发展出发。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四)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五)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六)债权、债务重组; (七)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八)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九)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建立和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质量,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立昂微(605358)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7 13:16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具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选 择和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含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 ...
立昂微(605358)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7 13:16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过半数的成员为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审计委员会在独立董事成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