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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披露 重大事项: (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已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 (二)有关各方已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已知悉该重大事项;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微半导 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微半导体 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 ...
中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近一年普华永道中天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其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 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 厦 507 单元 01 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 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 ...
中微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 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有效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
中微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促使董事会秘书 更好地履行职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微半导体 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与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任职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 ...
中微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3-18 10:4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微半导 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及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微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 月 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168 号文《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 ...
中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3-18 10:42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微半导体设 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168 号文《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53,486,22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01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 足 ...
中微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
中微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措施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业绩预告修改、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中的财 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中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年报信息披露 存在其他重大错误等情况,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具体包括: (一) 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 ...
中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 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 ...
中微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3-18 10:42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 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5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志尧、杨卓、朱民、张亮回避了表决,此议案获出 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注: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 2023 年同类业务金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