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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29 07:56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12 月 |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 | --- | --- | |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 | 议案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 | 事的议案 | 7 | |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 | | 议案 | 8 | |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 | | 案 | 9 |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 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 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 ...
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5 08:32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丹娟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 议: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现场和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赵丹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26 日 2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 ...
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彭红星)
2024-11-25 08:32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提名彭红星先生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出任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
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彭红星)
2024-11-25 08:32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彭红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 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 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 ...
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11-25 08:32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吴智勇先生、乔栋先生、陈飞先生、彭红星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 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智勇先生、乔栋先生、陈 飞先生、彭红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 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
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1-25 08:32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 中非独立董事 7 名,独立董事 4 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提名情况如下(简历见附件): 1、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郜春海先 生、邓爱群女士、陈颖女士、李飞先生、王梅女士、陈博雨先生、冯波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智勇 先生、乔栋先生、陈飞先生、彭红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 董事候选人吴智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他三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均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学习。其中,彭红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智勇)
2024-11-25 08:32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吴智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 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 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 ...
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飞)
2024-11-25 08:32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提名陈飞先生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 任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四)中共中央纪 ...
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飞)
2024-11-25 08:32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陈飞,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