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Hoymiles(688032)
icon
Search documents
禾迈股份(6880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为:(1)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2)在 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独立董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促进公司效益的增长,实现股东利益最大 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以及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以公司规模和绩效为基础,根据公 司经营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职责,并综合考虑同行业收入水平等因 素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标准与构成 第五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或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 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或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上述人员按《公司法》、《公司章程》 ...
禾迈股份(688032)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 战略与 ...
禾迈股份(6880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稳定地行使其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选举和更换非职工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对 ...
禾迈股份(68803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第四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 ...
禾迈股份(6880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11 12:17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促使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及参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杭州禾迈电力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职责范围 1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三)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四)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五)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
禾迈股份(6880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禾迈 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只在三家境内 ...
禾迈股份(6880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禾迈股份(68803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 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已发生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证券部负责 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组织履行对外担保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公 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下属控股子公司间不得相互提供担 保,也不得请第三方企业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二章 担保对象 第六条 公司的担保对象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 ...
禾迈股份(6880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 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东会决议 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且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
禾迈股份(68803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11 12:17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禾迈电力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或者通过收购、分立 等方式形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形式包括: (一) 全资子公司;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 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 含 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子公司; (三) 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前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