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ymiles(68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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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迈股份(68803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关联关系与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关系指在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 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方与公司存在的股 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关联关系应从关联方对公司进行 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充分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公允性、合理性,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及参照《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 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 联交易非关联化。 公司应当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 ...
禾迈股份(68803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内部控制与管理力度,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完善的对外投资决策 程序,确保对外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性,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根据及参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系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 行股权收购、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等。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 必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被投资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业 链相关业务,有利于 ...
禾迈股份(68803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 制度中提及"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布信息,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组织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具体承担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为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四条 本制度 ...
禾迈股份(6880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上市公司管 ...
禾迈股份(68803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 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 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
禾迈股份(688032) -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 酬政策与方案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和考核 ...
禾迈股份(688032) -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 | |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杭州禾迈电 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5053660176U。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 万股,于 2021 年 12 月 20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 ...
禾迈股份(6880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11 12:17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高级管理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规范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经理的职责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经营、管理 工作的顺利开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部门规章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三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以连聘连任。公司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请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 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 (六)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
禾迈股份(688032)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部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 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 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 行使职权,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 计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 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根据业务规模等工作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内部审 计人员,并按公司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察体系。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 行有效沟 ...
禾迈股份(68803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事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禾迈 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