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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5 09:4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薪酬"指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货币形式 发放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四条 适用本工作细则所称薪酬的董事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 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监 督工作,建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 ...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5 09:4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 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五日 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
当虹科技: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高琦
2024-02-05 09:46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高琦先生 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 任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被 提 名 人 已经 参 加 培 训 并 取 得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可 的 相关 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5 09:4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 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2-05 09:46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2 月 6 日 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修订并制定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审议生效 | | --- | --- | --- | --- | | 1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股东大会 | | 2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股东大会 | | 3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股东大会 | | 4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股东大会 | | 5 | 杭州当 ...
当虹科技: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丁勇
2024-02-05 09:46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丁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 ...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5 09:4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范围 1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三)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四)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五)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六) 公司现任监事; (七)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促使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 ...
当虹科技: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闵诗阳
2024-02-05 09:46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闵诗阳先 生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出 任 杭 州 当 虹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 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5 09:4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选聘执行 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2-05 09:4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孙彦龙先生、谭亚女士、吴奕刚先生、叶 建华先生、陈鑫先生、罗莹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丁勇先生、闵诗阳先生、高琦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对董事任职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 形。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1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