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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向标 | 嘉必优(688089)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3.71个百分点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8 02:04
Core Viewpoint - Jia Bi You (688089.SH) reported a decline in institutional ownership in its third-quarter report for 2025, with a total of 76.58 million shares held by two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representing 45.50%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a decrease of 3.71 percentage points from the previous quarter [1] Institutional Ownership - As of October 27, 2025, there are two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holding shares in Jia Bi You, including Wuhan Xiwang Biological Engineering Co., Ltd. and Ruizhong Life Insurance Co., Ltd. - proprietary funds [1] - The total institutional ownership has decreased by 3.71 percentage points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quarter [1] Public Fund Participation - In this reporting period, 102 public funds were disclosed, including notable funds such as Huaxia Stable Growth Mixed Fund, Penghua Quality Governance Mixed (LOF) A, and Tianhong CSI Food and Beverage ETF [1] Insurance Capital Changes - There was a slight increase in holdings from insurance capital, with one insurance investor, Ruizhong Life Insurance Co., Ltd. - proprietary funds, increasing its stake [1]
嘉必优(688089.SH):前三季度净利润1.29亿元,同比增长54.18%
Ge Long Hui A P P· 2025-10-27 14:41
Core Viewpoint - Jia Bi You (688089.SH) reported a strong performance in the third quarter of 2025, with significant growth in both revenue and net profit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reached 428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0.56%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was 129 million yuan, show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54.18% [1]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stood at 0.77 yuan [1]
嘉必优(688089) - 报备: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025-10-27 12:0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 开。会议通知己于 2025年 10月 17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纪召集并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2:06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5-07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纪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28 日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嘉必优: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1.29亿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27 11:39
Group 1 - The core viewpoint of the article highlights the financial performance of Jia Bi You, indicating a positive growth trajectory in revenue and net profit for the third quarter of 2023 [1] - Jia Bi You reported a revenue of approximately 428 m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3,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0.56%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for the same period was approximately 129 million yuan, showing a significant year-on-year increase of 54.18% [1]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for Jia Bi You reached 0.77 yuan, which is an increase of 0.27 yuan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1] Group 2 - As of the report date, Jia Bi You's market capitalization stands at 4.1 billion yuan [2]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嘉必优生物技 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主动辞职、任期届满未连任、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辞任。公司董事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 情况。涉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嘉必优生物 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以《公司章程》中所界定的人员为准,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 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及限制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2025 年 10 月)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2 | |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2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9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1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 第一章 总 则 | | 3 | | --- | --- | --- | | 第二章 | 公司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 3 | | 第三章 | 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 | 5 | | 第四章 | 往来账款的核算与管理 | 8 | | 第五章 | 存货的核算与管理 | 11 | | 第六章 | | 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的核算与管理 12 | | 第七章 | 成本核算与管理 | 15 | | 第八章 |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 | 17 | | 第九章 | 员工差旅费管理制度 | 17 | | 第十章 | 利率汇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 17 | | 第十一章 附则 | | 17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 务管理行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防范财务与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公司相关规章,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构 成。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 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期与公司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任职的独立董事, 其任职时间连续计算。期间如有独立董事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由公司补选 的独立董事自动接任。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