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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原则和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 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 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 等财务资助。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下列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1 (三)要求公司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经济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 公司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有关人员及相关公司(含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本制度规 定的重大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 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以及子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委派、提名、推荐到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 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 司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 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并配合董 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 息知情人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上市公司的 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 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前款"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嘉必优生物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嘉 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规则。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期 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总经理的董事会审议总经理受聘议案的时间截止起算。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1 第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 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自律监 管指引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 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 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证券投资活动,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 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在公司证券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公司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 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并称"下属子公司") 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目的,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下属子公司进行证 券投资须报公司根据本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未经审批不得进行证券投资。 第二章 证券投资的种类和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第一条 为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防治舞弊行为,保障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制度的宗旨是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特别是中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准则及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 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舞弊主要存在以下领域:虚假财务 报告、资产的不适当处置、不恰当的收入和支出、故意的不当关联方交易、税务 欺诈、贪污以及收受贿赂和回扣等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 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在公司对外担保决策方面的职责,控 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担 保。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 控制担保风险。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