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su Jingyu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68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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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3:18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江 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
京源环保: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9 13:18
| 证券代码:688096 |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3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6 |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新增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京源转债"自 2023 年 2 月 13 日开 始转股,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京源转债"累计有人民币 2,000 元已转换为 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 142 股(已审议并完成工商变更)。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京源转债"有人民币 1,000 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新增转 股数量为 101 股。 2、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达成,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 ...
京源环保: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2024-04-19 13:18
| | |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其内容真实性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综合考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需要,鉴于 2023 年度未实现 盈利,为保障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 发展的情况下,在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期间制定具体的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 案。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231,4 ...
京源环保:股份回购管理制度(2024年4月新增)
2024-04-19 13:18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规范公司股份回购行为,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因下列情形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制度: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
京源环保: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9 13:18
| 证券代码:688096 |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 公告编号:2024-030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6 |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分析与减值测试,并 与年审 ...
京源环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3:18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 ...
京源环保: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3:18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活动,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确保 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 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以下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 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1 第五条 公司 ...
京源环保: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3:18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和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其中至 少有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 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并具 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 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董事会不得无故解除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即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 1 第六条 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审计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 人数的 2/3 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
京源环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海忠)
2024-04-19 13:18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海忠先生:1966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 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农业经济专业,获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四川大学人口 研究所人口学专业,获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 专业,获博士学位;博士后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获博士 后学位。1989 年 9 ...
京源环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3:18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 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