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gzhou SDIC Microelectronics (68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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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微(688130) - 晶华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7-11 12:31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规范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晶华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 二 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等,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 三 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 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 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 四 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 ...
晶华微(688130) - 晶华微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1 12:31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建 立健全公司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晶华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 ...
晶华微(688130) - 晶华微公司章程
2025-07-11 12:31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 | |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8770816153N。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注册发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64 万股,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angzhou SDIC Microelectronic 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路 351 号 4 号楼 5 层 A 座 501 ...
晶华微(688130) - 晶华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1 12:31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决 策与管理,控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公司权益,依据《杭 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长期股权投资,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权 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通过合资、 合作、收购与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行为; (二)风险类投资,指公司购入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等投资行为; (三)不动产投资; (四)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本制度中所称的投资,不包括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 未经公司事先批准,子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投资。 第三条 公司投资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
晶华微(688130) - 晶华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7-11 12:31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 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 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薪酬与考核 ...
晶华微(688130) - 晶华微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7-11 12:31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杭州晶华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大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建立起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 他支出; (二)要求公司代其偿还债务; (三)要求公司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 (四)要求公司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 ...
晶华微(688130) - 晶华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1 12:31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应不少于 ...
晶华微(688130) - 晶华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11 12:31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 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 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
晶华微(688130) - 晶华微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11 12:31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明 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杭 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 理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公司经理层,包括公司总经理以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制定本细则的目的,在于明确总经理及公司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规 范公司经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和有效进 行,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第二章 任职资格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 ...
晶华微(688130) - 晶华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7-11 12:31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 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实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杭州晶华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或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以及证券监管部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