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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d Biolog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688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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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688156)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17 11:03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8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22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5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30 | | | 第一节 | 董事 30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4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9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5 | | | 第五节 | 董事会秘书 47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9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1 | | | 第一节 | 财务 ...
路德环境(68815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应和
2025-04-17 11:03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作为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 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 相关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 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 2024 年 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姜应和: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环境工程专业。1983 年至今,于武汉理工大学给 水排水工程专业任教,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兼 任《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编委、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湖 北省土木建筑学会市政给水排水专业 ...
路德环境(6881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17 11:03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1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法律以及《路德生物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并设董事长 1 名。董事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
路德环境(68815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蒋天文
2025-04-17 11:01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蒋天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路德生物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 四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
路德环境(688156)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17 11:01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规定,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为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296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6,529.36 万 元,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111.8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417.48 万元。其中, 保荐承销费用为 2,922.35 万元(不含税),其他与发行权 ...
路德环境(6881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17 11:01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 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 33 家 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 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 大信是我国最早 ...
路德环境(688156) -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5-04-17 11:01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5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副总经理苏海涯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苏海涯先生申请辞去公 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该职务后,苏海涯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苏海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 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海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苏海涯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影响相关工作的正常 进行。公司董事会对苏海涯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特此公告。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路德环境(688156) - 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17 11:01
公司代码:688156 公司简称:路德环境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