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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股份(688157)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03 10:45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的法律意见书 2025年6月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所出具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本所 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并无 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所有资料上的签名及/或印章均系真实、有效。 (三)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权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 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的引述,并 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四)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实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本 2 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实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必备文件,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致: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03 10:45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形。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职工代 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
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03 10:45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1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公司科创大楼 2 楼 B210 会议室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6 月 19 日 至2025 年 6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 ...
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3 10:45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5 年 6 月 3 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 B210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 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发出。本 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的实 ...
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6-03 10:45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 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实施本 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方式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公司实施 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 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 健康发展。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6 月 4 日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有利于公司吸引、激励和保留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一、公司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 ...
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3 10:45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5 年 6 月 3 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 B210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
丁二烯、煤焦油等涨幅居前,建议关注进口替代、纯内需、高股息等方向
Huaxin Securities· 2025-05-26 09:35
2025 年 05 月 26 日 丁二烯、煤焦油等涨幅居前,建议关注进口替 代、纯内需、高股息等方向 分析师:张伟保 S1050523110001 zhangwb@cfsc.com.cn 联系人:高铭谦 S1050124080006 gaomq@cfsc.com.cn 相关研究 1、《基础化工行业周报:丁二烯、 苯乙烯等涨幅居前,建议关注进口 替代、纯内需、高股息等方向》 2025-05-19 行业相对表现 表现 1M 3M 12M 基础化工(申万) 2.1 -0.5 1.1 沪深 300 2.5 -2.0 7.8 市场表现 -30 -20 -10 0 10 20 (%) 基础化工 沪深300 资料来源:Wind,华鑫证券研究 2、《基础化工行业周报:天然气、 二甲苯等涨幅居前,建议关注进口 替代、纯内需、高股息等方向》 2025-05-13 3、《基础化工行业周报:硫酸、天 然气等涨幅居前,建议关注进口替 代、纯内需、高股息等方向》2025- 05-06 推荐(维持) 投资要点 ▌ 丁二烯、煤焦油等涨幅居前,液氯、硫磺等跌幅较大 本周涨幅较大的产品:丁二烯(东南亚 CFR,19.15%),国 内石脑油(中石 ...
松井股份: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0 11:12
| 普通股 | 62,023,680 | 99.9954 | 2,827 | 0.0046 | | 0 | 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审议结果:通过 | | | | | | | | | | | 表决情况: | | | | | | | | | | | 同意 | | | 反对 | | | 弃权 | | | | | 股东类型 | | 比例 | | 比例 | | | | 比例 | | | 票数 | | | 票数 | | | 票数 | | | | | | | (%) | | (%) | | | (%) | | | | 普通股 | 62,023,680 | 99.9954 | 2,827 | 0.0046 | | 0 | 0.0000 | | | | 审议结果:通过 | | | | | | | | | | | 表决情况: | | | | | | | | | | | 同意 | | | 反对 | | | 弃权 | | | | | 股东类型 | | 比例 | | 比例 | | | | 比例 | | | ...
松井股份: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0 11:12
致: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 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 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 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 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纸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通知等 公告事项; 书等; 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 ...
松井股份(688157)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0 11:00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 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 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 纸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通知等 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 书等; 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 登记记录及相关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