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el(688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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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通科技: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8 09:36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照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 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五条 董事会由若干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以设副董事长。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六条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 ...
道通科技: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08 09:36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 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 ...
道通科技: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1-08 09:36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必要性、公允性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道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独立董 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四)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 公司对其利益倾 ...
道通科技: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1-08 09:36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三)与公司有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 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保证、 抵押或质押,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 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 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 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 ...
道通科技: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1-08 09:36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应严格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 责,督促公司规范运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 ...
道通科技: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1-08 09:36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 职能力,积极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提供的相关培训服务。 第八条 董事会成员构成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九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聘任适当人员担任,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高级专业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
道通科技:道通科技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01-02 11:14
| 股票代码:688208 |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 公告编号:2024-001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3 |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道通转债"累计共有人民币 258,000 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 7,411 股,占"道通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额的 0.0016%。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道通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 债金额为 1,279,742,000 元,占"道通转债"发行总量的 99.9798%。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道通转 债"共有人民币 155,000 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 4,464 股,占"道通转债" 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 ...
道通科技:道通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1-02 11:14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代码:688208 |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3 |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未进行回购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 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
道通科技:道通科技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3-12-25 10:26
| 股票代码:688208 |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 公告编号:2023-084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3 |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 总 股 本 比例(%) 1 李红京 168,491,606 37.29 2 李宏 15,821,300 3.50 3 深圳南山鸿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554,859 3.22 4 银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 银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9,000,000 1.99 5 东台阖瞬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350,000 1.63 6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 17022 组 合 6,681,885 1.48 7 达孜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潭熔岩新战略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45,188 1.34 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5,324,174 1.18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9 | 玄元私募 ...
道通科技:道通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3-12-21 10:56
| 股票代码:688208 |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3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3 |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 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 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 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含);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