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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微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1: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科微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为保证公司 2024 年资金流动性,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资 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2024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
中科微至:中科微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04-22 11:06
股票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二四年四月 风险提示 一、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3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2 特别提示 一、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科微至"或"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 ...
中科微至: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4-04-22 11:06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4-019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向 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3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 司股本总额 13,160.8698 万股的 1.03%。其中,首次授予 104.82 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160.8698 万股的 0.80%,占本次授予权益总 额的 77.64%;预留 30.1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 ...
中科微至:中科微至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2 11:06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4-017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 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 ...
中科微至:中科微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4-22 11:06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微至"或"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 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称"《科创板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 称"《持股计划》")之规定,特制定《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称"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机制,吸引、激励和保留核 心人才,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 ...
中科微至: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2 11:06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4]011 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Merits&Tree Law Offices 关于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4]011 号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5 层邮编: 100007 5th Floor ,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 ,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 Beijing 100007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器义 | 11 1 7 NITIE A | | へん付川は)|八門石ス町の大片メーロス・ | | --- | --- | --- | | 中科微至、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股权激励、本计划 | 指 |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
中科微至:中科微至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2 11:06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4-012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 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计师 1,12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
中科微至: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04-22 11:06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 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 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 | 获授限制性股 | 占授予限制性 | 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时公司总 | | --- |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票 | 股票总数的比 | 股本的比 ...
中科微至:中科微至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鸣飞
2024-04-22 11:06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 内,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和要求,始终坚持诚信、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将 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鸣飞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 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5月任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8年5月至2015年2月任上海章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5年2月至2018 年 10 月任上海瑾之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8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邦信阳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 2020年3月至今 ...
中科微至:中科微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2 11:06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中科微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 总则 1) 为加强和规范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科微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配股、增发、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3) 募集资金应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公司应当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 果以及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4) 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