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WILL(688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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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美康(68824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2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 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 合《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为获取 未来收益而以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或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无形 资产、股权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以寻求短期差价为目的的证券、期货、外汇及投 资基金等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上述短期投资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 的行为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1)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先进合理的原则。投资项目的选择必须坚持符合市场的 ...
嘉和美康(68824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0:22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 ...
嘉和美康(68824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9 10:22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嘉和 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 ...
嘉和美康(68824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9 10:22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制 度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 能力。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3 以上独立董 ...
嘉和美康(688246) - 嘉和美康公司章程
2025-10-29 10:22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0 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5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29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2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5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9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 ...
嘉和美康(68824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0-29 10:22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 须单独出具声明;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 1 -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 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人披露》、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 ...
嘉和美康(68824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9 10:22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 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加公司价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职责,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 ...
嘉和美康(68824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0:22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 ...
嘉和美康(688246)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9 10:22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和《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 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 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 事人选。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但不包括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 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 ...
嘉和美康(688246)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29 10:22
第一条 为规范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嘉和美康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 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 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 务。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信 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