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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30 10:5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程序,优化董事会与管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及其任职资格。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30 10:5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由委员选举产生,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 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委员连续二次未能 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 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 1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0-30 10:5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敏 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股东大会 的决议,对股东大会负责,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一名,由 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管理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30 10:5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敏 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0-30 10:5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信息"系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披露"系指在规 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 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 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0-30 10:5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 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实施细则 中所称"监事"特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 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 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 第二章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0-30 10:5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升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0-30 10:5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敏芯微电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1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3-10-30 10:5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 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 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关 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0-30 10:51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苏州敏芯微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规则。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其正当活动受法律 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