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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025-09-25 12:1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敏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其他有关人员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清风险和机会。 (四)风险评估: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其目标实现的内、外各种风险进行分析, 考虑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以便公司制定必要的对策。 (五)风险对策: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 ...
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2025-09-25 12:1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问责,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故意、过失或不作为,导致 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致使公司及投资者利益遭受损失,公司应当追 究其个人责任。 第四条 内部问责遵循公平公正、权责统一、责罚适当、实事求是及客 观及时的原则,做到追究行政责任和追究经济责任相结合,不能以公司责任 代替个人责任,不能以外部问责代替内部问责。 第二章 问责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一)公司未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 (二)董事会或者相关管理层会议做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决议,对公司利 ...
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5 12:1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高级 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 有关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 ...
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5 12:1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事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保护公司股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可能发生、将要发生、正在发生 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 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证券部、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 ...
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5 12:16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 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升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敏芯微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 ...
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5 12:1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制定和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 策在形成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
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办法
2025-09-25 12:1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 险投资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 投资等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 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办法: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风险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风险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风险投资应当谨慎、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公司的风险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 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
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25 12:1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一)具有能够从事董事会秘书职业的学历或职称,从事秘书、管理、股 权事务等工作3年以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之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 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 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主要负责董事会的日 常事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聘任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 ...
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25 12:1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敏芯微电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敏芯微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 息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 ...
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25 12:1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 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 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1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予以 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敏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和《苏州敏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