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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rend Technology (Shanghai) (688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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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科技(68839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30 13:1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增加公司透明度,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公司未能按照既定时间披露,或者公司披露的公告内容与提供给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材料 内容不一致的,应当立即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在非交易时段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 公司网站、网 ...
钜泉科技(6883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30 13:1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 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
钜泉科技(6883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3:11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产生,优化公司的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 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 ...
钜泉科技(68839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30 13:1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制订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运用资金的能力和资产负债结构, 募集资金的数量、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应对募集资金投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募集资 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或股东会决议和本制度履行审批手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该子公司和企业应 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 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
钜泉科技(688391)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30 13:1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 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舆情"包括: (一) 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 ...
钜泉科技(6883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3:11
第一章 总 则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 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 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委员会过半数 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经二分之一多数委员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 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审计委 ...
钜泉科技(688391) -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3:1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4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0 | | 第一节 | 董事 20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4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28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1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2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 | 第一节 | 财务 ...
钜泉科技(6883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30 13:1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并结合《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钜泉 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负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公司章程要求董事的一般义务。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 实与勤勉义务。 ...
钜泉科技(6883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3:1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钜泉光电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薪酬"指公司向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货币形式 发放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
钜泉科技(6883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30 13:1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 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以赢利、保值增值或企业战略为目的 而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本公司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 备、存货等实物资产、股权以及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 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实体或开发 项目; (三)向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