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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科技(68839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30 13:1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 公司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 所有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分散选举数人,按投票多少依次 决定董事人选。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股东会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应向股东公告候选董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
钜泉科技(688391)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10-30 13:1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管理,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的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 司、公司的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 ...
钜泉科技(68839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30 13:1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 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内部审计制 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七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公司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工作。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钜泉光电科技( ...
钜泉科技(6883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30 13: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内部 董事和其他董事。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 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本制度所称其他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 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 ...
钜泉科技(6883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30 13:1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 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第一条 为加强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 ...
钜泉科技(6883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13:1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经营管 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公司董事会 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 会印章。公司设立证券 ...
钜泉科技(68839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30 13:1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解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 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钜泉光电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 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 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 ...
钜泉科技(688391)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3:10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报告期比 | | 年初至报告期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增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末比上年同期 | | | | 减变动幅度 |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135,997,855.46 | ...
钜泉科技(68839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30 13:07
第一条 为了促进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并依据《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钜泉 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工作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作 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 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滥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钜泉科技(68839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30 13:07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证关联交 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 标,损害公司利益。 (八)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九)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