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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5 10: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 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合称"《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以及《安徽耐 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 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 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本制度所称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 ...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5 10: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耐科装备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 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 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其职责并行使相应权力。在此期间, 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 ...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5 10: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15 10: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5 10: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其他部门负责此项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 名,由董事会选举。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提名委员 ...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办法
2025-08-15 10: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负责薪酬监督的专门管理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详见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 制度相适应、职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管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 员,包括 ...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15 10: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铜陵市耐科科技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整体变更方式 发起设立;公司在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现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3407007810593387。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500,000 股,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 Nextool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铜 ...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15 10: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独立董事在公 司治理中的监督制衡与独立判断职能,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 的情况,影响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 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0: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 忠 ...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5 10: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称"高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管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