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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2023-03-29 13:40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诚科"、"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86 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华海诚科",扩位简称为 "华海诚科新材料",股票代码为"688535"。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评估 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 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 ...
华海诚科: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3-03-22 11:26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诚科"、"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 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以下简称"《首发承销实施 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 证发〔2023〕35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36 号)(以下 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 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
华海诚科: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提示性公告
2023-03-15 11:3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扫描二维码查阅公告全文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诚科"、"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86 号文同意注册。《江苏华海诚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附录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 网,http://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http://www.zqrb.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 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 阅。 |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华海诚科: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3-03-15 11:31
(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 66 号)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 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 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Jiangsu HHCK Advanced Materials Co., Ltd.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1-1-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