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rdisplay Optronics (Shanghai) (688538)

Search documents
和辉光电: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29 10:52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董事会秘书或者由董事会秘书安排的专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 第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 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第五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
和辉光电: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3-29 10:52
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234号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和辉光电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8月 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 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发表鉴证结论。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和辉光电")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
和辉光电: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9 10:52
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IBDO%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 ]第 ZA10233 号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和 辉光电")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 日资产负债 表、2023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 3月 28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 [2024]第ZA1023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和辉光电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7 号 --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 附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
和辉光电: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29 10:52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93 名,是国 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 ...
和辉光电: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9 10:52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经评估,近一年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根据财政部、 ...
和辉光电: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4-03-29 10:52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 年 3 月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 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
和辉光电: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9 10:52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 润仍为负数,不符合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3,244,391,224.87 元 , 其 中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3,244,391,224.87 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27,259,931.11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和辉光电: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4-03-29 10:52
二、补选董事情况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0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说明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代表 董事沈国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沈国忠先生因工作调整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此次变动后,沈国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沈国忠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去董事职务不 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 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国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沈国忠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 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沈国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 ...
和辉光电: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3-29 10:52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必须按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决议及相关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 ...
和辉光电: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3-29 10:52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和辉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 作用,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为独立董事李柏龄先生、独 立董事董叶顺先生、董事陈斐利先生,其中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李柏龄 先生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二、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 表意见,全年共召开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9 项议案,具体如下: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