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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宇制药(68855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9 11:39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四川汇宇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上述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 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1、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情形 ...
汇宇制药(68855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9 11:39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保证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 允性;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在就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 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五)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 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 ...
汇宇制药(68855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9 11:39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汇宇制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发布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标 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 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对投 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 ...
汇宇制药(6885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9 11:39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 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
汇宇制药(6885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1:39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汇宇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章 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要求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 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议事 程序等工作实施细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四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 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 ...
汇宇制药(68855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11:39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四川 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 ...
汇宇制药(68855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9 11:39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 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视为对外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之和。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 ...
汇宇制药(68855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9 11:39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 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该工作部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选 任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 ...
汇宇制药(68855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9 11:39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 者" )之间的沟通, 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 ...
汇宇制药(6885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1:3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 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并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