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GZHOU AGS MEDICAL TECHNOLOGY CO. (68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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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0 13:15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54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 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时百明 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时百明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 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0 13:15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53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 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董事长张承主持,会 议应到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 ...
安杰思作废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81,832股
Xin Lang Cai Jing· 2025-09-10 13:07
2025年8月29日,安杰思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9月,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作废原因包括激励对象离职和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合计作废限 制性股票81,832股。公司表示,此次作废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管理团队 稳定性和激励计划实施。监事会和律师均认为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5-09-10 13:04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4.328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 为 10.3761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为 3.9524 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52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本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9-10 13: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51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5-09-10 13:04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1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大厦 10 楼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目录 | 一、本次授予价格调整、本次归属条件成就及本次部分作废的批准和授权 5 | | --- | |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内容 8 | |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 | | 关情况 9 | | 四、本次作废的具体情况 13 | | 五、结论意见 14 | 2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9-10 13:02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充分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公允性、合理性,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及参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 联交易非关联化。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五) 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应当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当仔细 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当在各自 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10 13:02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由公司管 理人员兼任的内部董事、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 立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作为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依据,遵循以 下三项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标准要充分体现该岗位对公司的价值,激励与约束并重, 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激励原则: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相结合, 充分发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潜力,为公司创造最大价值。 (三)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与业绩考核挂钩,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相结合。 公司通过基本薪酬加绩效年薪的方式,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 比例。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10 13:02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2 个月 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 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 本规则的规定;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股份回购制度
2025-09-10 13:02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规范公司股份回购行为,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 "《回购股份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因下列情形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 制度: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公司在前两款规定情形外回购股份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回购股 份指引》及本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并严格履行相应的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