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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 ETEK Microelectronics (68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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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芯微(688601)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9-12 1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 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
力芯微(68860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12 1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九)债权、债务重组;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 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完善的决策机制,确保公司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有 效性,防范各种风险,强化决策责任,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 1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十)提供财务资 ...
力芯微(68860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12 10:32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 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 "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 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保证所有 投资者在获取信息方面具有 ...
力芯微(688601) -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12 1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 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董事候选人,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
力芯微(68860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2 1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务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 证、抵押或者质押等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其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公司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对外担保决议后及时通知公 司按规定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
力芯微(688601)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12 1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规划,公司将通过行使股东权利来促使前述目标的达成。 第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的组织、财 务、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内部审计、行政、人事及绩效考核等进 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一)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业务管理等方 面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 者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 ...
力芯微(688601) -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2025-09-12 1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 3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尽量避免、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原则。对于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之审议、 审批,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股东会、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董事 会、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执行回避制度; (四)关联交易定价应不明显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必须坚持依据公 开及市场公允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 ...
力芯微(688601)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9-12 1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 取不正当利益。 1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八条 公司募集资金在具体存放时应当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
力芯微(6886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12 1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 ...
力芯微(688601)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9-12 1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力芯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 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依据《科创板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法 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公司关联人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是指以下列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 他支出; (二)要求公司代其偿还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