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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 ETEK Microelectronics (68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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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芯微(6886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2 1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无锡 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1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
力芯微(68860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9-12 10:32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决策机制和流程,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 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并且母公司该年度和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利润分配原则: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利润分配的形式、条件和比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为保持 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 结构合理的前 ...
力芯微(688601) -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09-12 1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9 月 | | | | | |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由无锡力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依法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无锡市行政 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38287183E。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为"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 万股, 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Wuxi ETEK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新 ...
力芯微(6886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12 1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 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 ...
力芯微(688601)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9-12 1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 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
力芯微(68860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12 1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九)债权、债务重组;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 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完善的决策机制,确保公司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有 效性,防范各种风险,强化决策责任,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 1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十)提供财务资 ...
力芯微(68860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12 10:32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 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 "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 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保证所有 投资者在获取信息方面具有 ...
力芯微(688601) -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12 1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 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董事候选人,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
力芯微(68860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2 1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务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 证、抵押或者质押等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其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公司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对外担保决议后及时通知公 司按规定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
力芯微(688601)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12 1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规划,公司将通过行使股东权利来促使前述目标的达成。 第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的组织、财 务、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内部审计、行政、人事及绩效考核等进 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一)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业务管理等方 面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 者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