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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6886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及《深圳 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所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 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买卖本公 ...
威迈斯(68861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规范运作》")等法律规定和《深圳威迈斯 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 ...
威迈斯(68861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制度的规定。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 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 ...
威迈斯(688612)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10:47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9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6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9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7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7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2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7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0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42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威迈斯(6886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 职权,确保股东有效地行使职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规定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 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 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公司章程》 1 ...
威迈斯(68861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和《深圳威迈斯 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
威迈斯(68861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
威迈斯(6886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 企业制度相适应、职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管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公司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纳入本制度绩效考核范围的公司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与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业绩目标挂钩的原则; (四)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 ...
威迈斯(68861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深圳威迈斯 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 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适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一)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 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 ...
威迈斯(6886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 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他人提供下列担保的行为:被担保企业因向金 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原因向公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