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VMAX New Energy (68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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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68861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11:00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现 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董事 7 名。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 实反映了报告期内 ...
威迈斯(688612) -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8-25 10:5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2024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59 本次回购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威迈斯(6886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 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 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 ...
威迈斯(68861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有效地控制成 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保证政策和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提高 经济效益,实现组织目标。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具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依照本制度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 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 ...
威迈斯(68861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7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将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媒 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照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 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 ...
威迈斯(688612)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 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 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境 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 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其他外 汇衍生产品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等。 第 ...
威迈斯(6886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5年8月)
2025-08-25 10: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规则规定不得任职的 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 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
威迈斯(68861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增强经营决策的透明度,保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规定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考核、评价董事会秘书工 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岗位设置和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 券 ...
威迈斯(6886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 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 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 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 ...
威迈斯(688612) -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保业务的目标是:合理运用金融市场工具,积 极管理公司面临的大宗商品价格风险,有效降低因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导致的公司 利润波动,保障公司业务的相对稳定运营。 第三条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保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并始终贯彻以下基本方针: (一)坚持合规操作。严格遵守国家与期货期权套保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业务 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若涉及境外交易,还应遵守适用的境外相关法 律及交易所规则,确保操作合规,并审慎评估交易必要性和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开 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 动性等因素; (二)严守套期保值的原则。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保业务仅限于通过境内外 期货、场外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工具,仅限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 材料等相关品种进行交易,并仅为业务保值使用合适的避险工具,不以投机为目 的; 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