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ZMD(688636)
icon
Search documents
智明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
Ge Long Hui· 2025-09-09 11:32
格隆汇9月9日丨智明达(688636.SH)公布,公司董事、联席董事长江虎先生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290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0.0163%;公司董事、总经理龙波先生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334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51%;公司副总经理万崇刚 先生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376股,本次 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8%;上述减持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
智明达(688636.SH):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
Ge Long Hui A P P· 2025-09-09 11:07
格隆汇9月9日丨智明达(688636.SH)公布,公司董事、联席董事长江虎先生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290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0.0163%;公司董事、总经理龙波先生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334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51%;公司副总经理万崇刚 先生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376股,本次 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8%;上述减持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
智明达:三名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
Xin Lang Cai Jing· 2025-09-09 11:07
智明达公告,董事、联席董事长江虎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减持不超过2729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63%;董事、总经理龙波拟减持不超过25334股,占 0.0151%;副总经理万崇刚拟减持不超过6376股,占0.0038%。三人均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股份来源 为股权激励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
智明达(688636)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5-09-09 11:04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53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告的《关于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共青城智为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成都智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共青城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由王勇先生变更为江虎先生。本次执行 事务合伙人变更后,共青城智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具有一致行动关系;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共青城智为被认定为与江虎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联席董事长江虎先生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1 1. 董事、联席董事长江虎先生,直接持有 ...
智明达(688636) - 成都智明达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5-09-09 09:00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材 料 2025 年 9 月 9 日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 2025 |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 | --- | --- | --- | | 2025 |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 5 | | 2025 |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 7 | | 议案一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8 | 2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会 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 ...
智明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9-02 13:22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9月2日晚间,智明达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
智明达:9月18日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证券日报网讯 9月2日晚间,智明达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本次股东会将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编辑 任世碧) ...
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9-02 11: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 情形。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职、被解 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任应 ...
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9-02 11:25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包括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保管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资料。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对接证 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等相关 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内容及其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
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及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9-02 11:25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及 2022 年 度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1-2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达公司)2022年 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智明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2023]65号)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2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XYZH/2025BJAG1B0423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智明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 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 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 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