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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辰智能(688638) -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7 10:46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8】月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 | 份 4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4 | | 第六章 |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0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2 | | 第八章 | | 通知与公告 48 | | 第九章 |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8 | | 第十章 | | 修改章程 52 | | 第十一章 | | 附 则 53 | 第一章 总 则 英文名称:Shenzhen UTIMES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新和大道丽城科技工业园 M 栋一层至六层 邮政编码:518104。 -2-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誉辰智能(68863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7 10:46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四)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 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 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 立第三方的标准。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 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1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 ...
誉辰智能(68863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27 10:46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 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1 (七)要求公司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或者对价明显不公允的情况下 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 (八)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九)要求公司通过无商业实质的往来款向其提 ...
誉辰智能(68863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7 10:46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二章 担保的权限、批准及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应由股东会审批 的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批。须经股 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 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深圳市誉辰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 ...
誉辰智能(6886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7 10:46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行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事务。 第五条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本制度规定的第一时间内向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部门(指公司证券部门,下同)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并保证提供 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报告义务人对所报告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和报告标准 12.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事项。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 售产品或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五)其他因所任职务可能获取重大信息的知情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参股公 司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事项, 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执 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 ...
誉辰智能(6886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7 10:46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 证券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 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科 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 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 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 露 ...
誉辰智能(6886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0:46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 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 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 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誉辰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 ...
誉辰智能(6886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0:46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 印章。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法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应当确保公司依法 合规运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 ...
誉辰智能(6886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0:4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本规则第五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市誉辰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
誉辰智能(688638) -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8-27 10:17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政旦志远是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考虑到年度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并按照规定对政旦志远及签字会计师的资质、服务团队的审计质量、 服务水平、胜任能力及收费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拟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 1 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