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han Yifi Laser (688646)
Search documents
ST逸飞:2025年半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271.84万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5 12:03
Company Summary - ST Yifei announced an asset impairment loss and credit impairment loss totaling 22.7184 m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which will reduce the company's total profit for the same period by the same amount [1] - For the year 2024, ST Yifei's revenue composition shows that lithium batteries account for 98.05% of total revenue, while other sources contribute 1.95%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ST Yifei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3.1 billion yuan [1] Industry Summary - The A-share market has seen trading volumes exceed 2 trillion yuan for eight consecutive days, indicating strong market activity [1] - Major brokerage firms are actively recruiting for the autumn season, with 25 different positions available, reflecting a demand for talent in the industry [1]
ST逸飞(68864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武汉逸飞激光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行为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并贯彻以下基 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对于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 ...
ST逸飞(68864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逸飞激光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要求,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 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 ...
ST逸飞(68864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对担保事项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通过,公司不得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 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 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其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第七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要 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定期核查制度,每年度对公司全部担 保行为进行核查,核实公司是否存在违规担保行为并及时披露核查结果。 第八条 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及时偿还公司对其提 1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ST逸飞(68864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 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 有公司股份。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任期从股东会通过之 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 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
ST逸飞(68864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交所规定或者要 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上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 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 密商务信息(以下简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ST逸飞(68864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
ST逸飞(688646) - 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 善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许 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 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 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ST逸飞(68864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股东会的作用,提高股东会议事效 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 ...
ST逸飞(68864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为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