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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688648)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0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 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 1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 竞争的; 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 ...
中邮科技(688648)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1:03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高效 运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 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 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应当提前十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出、邮 — 1 — 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全体董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 录。 第六条 有 ...
中邮科技(688648)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03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 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证 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 ...
中邮科技(688648)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0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 明确管理程序,规范相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 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 1 —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 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中邮科技股 ...
中邮科技(688648)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8 11:0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 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管理 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 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 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原则: 1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 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 ...
中邮科技(688648)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1:0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 1 — 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 ...
中邮科技(688648)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8 11:0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维护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 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 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 行为,适用本办法。 — 1 —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直接或者间 ...
中邮科技(688648)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1:0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障 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 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股东会选举 2 名以上非独立 董事或者 2 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 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 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 — 1 — 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 事会必须置备适合 ...
中邮科技(688648)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03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1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 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最近 3 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曾被 ...
中邮科技(688648)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1:03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 东会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 本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 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