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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通信: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2023-11-06 12:5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1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205 号〕),贵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支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企 业平稳发行行业倡导建议》(以下简称"《倡导建议》")、《上海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35 号)(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36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下简称" ...
康希通信: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2023-11-06 12: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下简称"《承销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战投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査 法 律 意 见 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委 托,本所律师对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康希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 ...
康希通信:康希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2023-11-05 07:34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532 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 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 6,368.00 万股,占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 15.00%。本 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955.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15.00%。回拨机 制 ...
康希通信:康希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提示性公告
2023-10-30 11:17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扫描二维码查阅公告全文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发行人"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532号文同意注册。《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附录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 http://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http://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http://www.stcn.com/ ; 证 券 日 报 网 , http://www.zqrb.cn/ ; 经 济 参考网 , http://www.jjckb.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
康希通信:康希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23-10-30 11:11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发行 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 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 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 发〔2023〕35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36 号)(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 (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以及《首次公开 ...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8-23 23:04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 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 分了解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GRAND KANGXI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SHANGHAI) Co., LT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祥科路 111 号 3 号楼 714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上市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 程序。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 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 ...
关于同意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08-14 10:1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3〕1532 号 关于同意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 申请 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 知》(国办发〔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同意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08-09 00:18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09000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关于同意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文 号 主 题 词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 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3年7月12日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 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关于同意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 ...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8-04 11:48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 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 分了解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GRAND KANGXI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SHANGHAI) Co., LT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祥科路 11 ...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6-29 23:08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 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 分了解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GRAND KANGXI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SHANGHAI) Co., LT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祥科路 111 号 3 号楼 714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上市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 程序。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 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