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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兴物联(688671)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12-03 11:03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碧兴物联科 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兴物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碧兴 物联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监事会意见 2025年12月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及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3 11: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 1 -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
碧兴物联(68867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3 11: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公 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 司,下同)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 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下属分公司负责人; (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所投资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
碧兴物联(68867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3 11: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 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有 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因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 ...
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12-03 11: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职责 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是指本办法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内部公平原则,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以岗定薪。根据每个岗位在公司的相对重要性,确定薪酬; 2.以能力定薪。以每个人的能力不同付薪,即使在同一岗位人员由于能力 的差异,其薪酬有所不同。能力包括知识、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 3.以业绩定薪。根据不同的绩效结果来确定员工的绩效工作及薪酬调整。 (二)外 ...
碧兴物联(68867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3 11: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 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 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 ...
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3 11: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有下列 ...
碧兴物联(688671) - 公司章程
2025-12-03 11: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4 | | --- | --- | ---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9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9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22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5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30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30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4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40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3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46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8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48 | | ...
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3 11: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碧兴 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
碧兴物联(68867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12-03 11: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碧 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遵 从《上市规则》等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 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