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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兴物联(688671) - 公司章程
2025-12-03 11: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4 | | --- | --- | ---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9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9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22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5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30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30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4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40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3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46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8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48 | | ...
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3 11: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碧兴 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
碧兴物联(68867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12-03 11: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碧 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遵 从《上市规则》等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 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 ...
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3 11: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
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3 11: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 理。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 ...
碧兴物联(68867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3 11: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 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新的客 ...
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11: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公平对待所有股东。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 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其职权,应当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形成董事会 决议后进行。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 ...
碧兴物联(688671)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2-03 11:02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第一条 为了促进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和《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上市公司独立董 ...
碧兴物联(688671)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2-03 11: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 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组织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一切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 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审核管理工作,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及公司 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
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3 11: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碧 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并制定本细则。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