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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信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内控制度的公告
2024-04-26 10:46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规定 | 现规定 | | --- | --- | --- | | 1 |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 | |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 | | | 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 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 | | | 股份)的派发事项。 | 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 | | |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 2 |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 | | 为: | 为: | | |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 | | 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 | 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 | | | ...
迈信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明)
2024-04-26 10:46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用,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度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蔡卫华先生、朱磊磊先生、奚维斌先生,因任 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 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分别为:夏明先生、尹琳女士、汪晓东先生。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夏明先生,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
迈信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0:44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独立董事汪晓东先生、夏明先生、尹琳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汪晓东先生、夏明先生、尹琳女士的兼职、任职情况以 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 员会委员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 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
迈信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4-04-26 10:44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4-019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 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 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
迈信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10:44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和《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 ...
迈信林: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26 10:44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90649号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迈信林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迈信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
迈信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6 10:44
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90651 号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信 林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90648 号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委托单位: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21-23280000 T 自会 II 航日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 ...
迈信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奚维斌)
2024-04-26 10:44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3年1月至6月担任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期间本人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在任期间公司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 用,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奚维斌先生,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1992年7月至1996年9月,任职于安徽省红旗机械厂;1999年7月至2000年3 月,任职于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智能机械研究所;2000年4月至今,任职于中 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等离子体 ...
迈信林: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0:4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飞航防务装备有限公司 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信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 保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300,000 万元的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短期 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有关业务。 ...
迈信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6 10:44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 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 671 家。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项目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