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Zone-King Environmental Sci&Tech (68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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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09 13:32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卓锦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 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六)国 ...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09 13:32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卓锦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 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 ...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2025-09-09 13:32
筹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运作中的筹资行为,加强筹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筹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 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的筹资行为。本制度所称筹 资,是指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向外部主体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等形式或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内部筹集资金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筹资活动应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应考虑企业资金、筹资成本、 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等因素,并至少应当关注涉及筹资活动的下列风险: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筹资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2.筹资活动未按公司审批流程批准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 欺诈而导致损失。 3.筹资决策不当,可能造成公司资金不足、冗余或债务结构不合理。 4.债务过高 ...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09 13:32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对尚未公布的信息及内部信息进行 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下 列情形: (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 突的信息; (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 ...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09 13:32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进一步规范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 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 露的具体工作机构,负责内幕信息的具体登记、备案、汇总工作。董事长与董事 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 ...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09 13:32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对子公司管理要达到的目标: (一)确保子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保障子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保证子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提高子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确保子公司业务归入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的战略推进方向, 服务于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第五条 子公司在制定其章程以及设立基本管理制度时,须与公司相应或相关 的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管理要求不相违背。 第六条 作为公司的子公司,需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下 属各级子公司的管理,督促其规范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卓锦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 ...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制度
2025-09-09 13:32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规范公司股份回购行为,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因下列情形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制 度: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一)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二)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三)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 ...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09 13:32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 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 与监督,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浙江卓锦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 第三条 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 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 ...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09 13:32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部门。 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09 13:32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第 2 号格式指引》)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人 员")。上述相关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