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suAisenSemiconductorMaterial(68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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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森股份(68872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5-02-14 11:15
公司董事会就在本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综上,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采取了必要且 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 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1、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 循《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 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2、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筹划过程,严格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 上海证券交易所。 3、为保证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不被泄露,公司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 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本公司及相关主 ...
艾森股份(68872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5-02-14 11:15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上述交易涉及标的资产与本次交易标的 公司均属于电子化学品相关行业,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需纳入本次交易 的累计计算范围。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本 次交易标的资产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 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 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 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 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 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 相关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 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的规定:"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作出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决议后十二个月内,股东大会再次或者 ...
艾森股份(68872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5-02-14 11:15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纯 OLED 中间体和升华前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选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以及苏州市瞪羚计划企业名单;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拥有已授权发明专利 9 项。 标的公司成功开发 OLED 前端材料化合物超过 1,500 种,自主研发的合成路 线超过 2,000 种,产品实现了对发光层材料、通用层材料的全覆盖。尤其在高纯 OLED 芘类蓝光材料及中间体的制造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优势;成功开发氘代材 料,成为国内少数几家能够规模化量产全系列氘代发光材料(红绿蓝)的企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C3985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棓诺(苏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70.00%股权,同时募集配 ...
艾森股份(68872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5-02-14 11:15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棓诺(苏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70.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说明如下: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 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 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限定相关 ...
艾森股份(688720) - 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
2025-02-14 11:15
| 停牌前21个交易日 | | 项目 | | | (2024年12月25日) | | 停牌前1个交易日 (2025年1月23日) | 涨跌幅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 格(元/股) | | | | | | 41.95 | 41.00 | -2.26% | | 科 | 创 | 50 | 指 | 数 | | 1,017.36 | 966.11 | -5.04% | | (000688.SH) | | | | | | | | | | 半导体行业指数 | | | | | | 5,581.03 | 5,321.62 | -4.65% | | (886063.WI) | | | | | | | | | | 剔除大盘因素涨跌幅 | | | | | | | | 2.78%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 | | | | | | | 2.39% |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 ...
艾森股份(68872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2025-02-14 11:15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棓诺(苏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70.00%股权,同 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 为。 2025 年 2 月 15 日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的各项条件。 特此说明。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 除外;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 ...
艾森股份(688720) -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摘要
2025-02-14 11:15
股票代码:688720 股票简称:艾森股份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预案摘要 | 项目 | 交易对方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 | 吴清来、宋文志、苏州典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众诺 | | | 控股有限公司等 11 名交易对方 | | 募集配套资金 |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 二〇二五年二月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摘要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摘要内容及其摘要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 易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
艾森股份(688720)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5-02-14 11:15
| 序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股票种类 | | --- | --- | --- | --- | --- | | 号 | | (股) | (%) | | | 1 | 张兵 | 19,031,621 | 21.59 | 人民币普 | | | | | | 通股 | | 2 | 蔡卡敦 | 6,847,826 | 7.77 | 人民币普 | | | | | | 通股 | | 3 | 昆山艾森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5,869,565 | 6.66 | 人民币普 | | | | | | 通股 |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棓诺(苏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募集配 ...
艾森股份(688720) -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2025-02-14 11:15
股票代码:688720 股票简称:艾森股份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预案 | 项目 | 交易对方 | | |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吴清来、宋文志、苏州典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众诺控股有限 | | | | 公司等 11 | 名交易对方 | | 募集配套资金 | 不超过 35 | 名特定投资者 | 二〇二五年二月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以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预案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 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及其摘要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
艾森股份(68872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2025-02-14 11:15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所涉及 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所持标的公司70%股权。本次交易涉 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形下,本次交 易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棓诺(苏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70.00%股权, 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