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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08 11:2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大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 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 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 ...
珠海冠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4-08 11: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冠宇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珠海冠宇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 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 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 在此背景下,为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 业务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 汇率风险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 ...
珠海冠宇: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08 11:2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董事 1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 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 大会负责。董事会应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 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不设副董事长。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 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起草工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
珠海冠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强)
2024-04-08 11:2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 年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3年度 (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或称"任期内")履职的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韩强,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自2005年6月起,其先后任 职于北京市贝朗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2013年7月至今,任北京 济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北京市朝 ...
珠海冠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8 11:22
| 证券代码:688772 |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 公告编号:2024-019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24 |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延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到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 ...
珠海冠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军)
2024-04-08 11:2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在2023年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作用。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 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 务。现将本人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4日期间,或称"任期内") 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军,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88年7月起,其先后任职 于北京市物价局、众鑫律师事务所等;1998年6月至今,任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 所律 ...
珠海冠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08 11:22
|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 公告编号:2024-021 | | --- | --- | | 证券代码:688772 转债代码:118024 | |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7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94,265,181.76 元。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 ...
珠海冠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08 11:22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 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及2 ...
珠海冠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08 11: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冠宇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珠海冠宇 2024 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发展计 划,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等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8 亿元的担保额度,同时,拟为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与客户所签署销售合同 下的履约义务等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担保 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为 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等,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范围根 ...
珠海冠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08 11:2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赵焱先生、韩强先生、程志佳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焱先生、韩强先生、程志佳先生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