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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制订)
2025-12-30 10:33
第一条 为了促进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 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制订) 第一章 总 则 (二) 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 ...
富奥股份(00003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0:3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 ...
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0:3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权责利对等以及收入和业绩相挂钩的原则。 第二章 报酬标准及发放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管理办法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治理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 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 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以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行业市场化竞争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四条 董事的报酬 (一) 专职董事长、专职副董事长(如有)在任职期间内从公司领取工资, 具体金额和发放方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专职董事长、专职副董事长 个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贡献、为公司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制定方案,经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后决定; (二) 非专职董事长、 ...
富奥股份(00003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订)
2025-12-30 10:3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 财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 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 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 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应严格遵循本制度 第二章规定的委托理财操作原则执行;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活动,应报 送公司财务控制部(董事会办公室)进行事前审批,未经审批通过的,不得开展 委托理财相关业务。 (2025 年 12 月制订) 第四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 当履行的审议 ...
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0:3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 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承诺。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本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 任职时间等):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 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
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0:3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至少有 1 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 会成员。 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富奥股份(000030)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0:3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 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 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 应当及时公告。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履行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 ...
富奥股份(00003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0:3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 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 格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 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披露。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负责人。 公司各相关部门及各 ...
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订)
2025-12-30 10:3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 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任 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 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
富奥股份(00003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0:3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 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 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规 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未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致使年报信息披 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