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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2:18
Group 1 - The meeting of the Supervisory Board of Shenzhen Zhongzhou Investment Holding Co., Ltd. was held on August 11, 2025, via email notification to all supervisors, detailing the meeting's time, content, and method [1] - The Supervisory Board reviewed and approved the company's 2025 semi-annual report, confirming that the report accurately reflects the company's actual situation without any false records or misleading statements [1] - The Supervisory Board agreed to appoint Deloitte Huayo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as the company's auditing firm for the year 2025, affirming that the appointment process complies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1]
中洲控股: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2:18
Meeting Information - The company will hold its first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in 2025 on September 9, 2025, with specific voting times outlined for both network and on-site participation [1][2] - Shareholders registered by the end of the registration date are entitled to attend and vote at the meeting, with provisions for proxy representation [1][2] Agenda Items - The meeting will review a proposal to amend the "Selection System for Accounting Firms," which requires a special resolution needing approval from over two-thirds of the voting rights held by attending shareholders [2][3] - The proposal has already been approved by the company's board and supervisory committee in prior meetings [2] Voting Procedures - Shareholders can participate in voting through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trading system and the internet voting system, with detailed procedures provided for both methods [3][4] - The internet voting system is accessible at a specified URL, and identity verification is required for participation [3][4] Contact Information - The company has provided contact details for inquiries related to the meeting, including an email address and phone number for the meeting coordinator [2][5]
中洲控股(000042)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1 11:50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 8 月 1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贾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晓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唐大平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 | | . | | --- | --- | | 1 | | | | 0 | |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 2 | | --- | --- | --- |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6 |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9 | |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 25 |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 26 | |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36 | |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 | 40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 41 | | 第九 ...
中洲控股(000042) - 信息披露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2025-08-21 11:49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提 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规之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信息"是指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当披露到的、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 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股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 和关联自然人); (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 ...
中洲控股(00004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1 11:4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修订,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定期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或解聘应当遵循政策法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本 制度所明确的程序和权限公平、择优进行。 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 独立行使职权。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要求 第四条 公司应当聘用至少全部符合以下 ...
中洲控股(000042) -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2025-08-21 11:49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2025 年 8 月修订,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允、合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关联交易需通过公司股东会表决时,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3)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予以回避; (4)公司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 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第三条 公司在发生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 ...
中洲控股(000042)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1 11:49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权、职责,规范总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 第三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总裁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裁的职权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 除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会、董事会审批的交易外,对其它的对外投资、资 产的收购和出售、资产抵押和质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定; (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公司固定资产购置、转让、出售、 租赁等事项; (十一) ...
中洲控股(00004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制定)
2025-08-21 11:49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市中洲 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 ...
中洲控股(00004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8-21 11:49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 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职责, 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独立董事三名。 董事可以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与风险管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 员会成员全 ...
中洲控股(00004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制定)
2025-08-21 11:49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 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 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讯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