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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000422) - 现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制度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 (二)现金管理产品交易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 风险、稳健型的产品。 (三)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四)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现金管理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 户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交易。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现金管理业务,提高现金管理收益,防范现金管理决策及 执行中的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以及《湖北宜 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现金管理"是指在国家政策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 金资 ...
湖北宜化(0004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进行审 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 3-5 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 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立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由董事会批准产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主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1 第六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 ...
湖北宜化(00042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确保年报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 律法规"),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中有关主体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原因,给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 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 露工作有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应遵循以下原则:依法依规、实事 ...
湖北宜化(00042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安 全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 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并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中承 诺的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用途。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 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 事、 ...
湖北宜化(000422) -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六月 | 2 | | ---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改 (1992)42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20000179120378B。 章 程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7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118 号文和证监发 字(1996)119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35 万股,于 1996 年 8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湖北宜 ...
湖北宜化(0004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 "法律法规"),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 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 ...
湖北宜化(000422)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 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真实,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 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 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二)准确,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 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不得含有 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 述。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 信息时,应当合理、谨慎、客观;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根据法律法规、 自律监管规则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 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 ...
湖北宜化(00042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制度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申报、披露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 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持公司股 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及其 衍生品种;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 ...
湖北宜化(0004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自律监管规则,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权与职责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 ...
湖北宜化(000422) -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 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自律监 管规则,结合《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 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公司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 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 将其职权中部分事项决定权授予经理层代为行使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要求,从 严控制、审慎授权。 (二)授权范围限定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限制在《公司章程》 规定的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股东会对董事会授 权范围;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 经理层行使。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事项在授权有效期内保持相对稳 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 调整。 (四)有效监督原则。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