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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0004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自律监管规则,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 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
湖北宜化(0004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 规"),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部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 的日常办事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 3-5 名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公司董 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 董事担任,经选举产生,负 ...
湖北宜化(00042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2025年6月)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未经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下述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股东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 ...
湖北宜化(000422) -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和 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 存续期内,对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或公司发生可 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 称"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信息,在交易商协会规定的时间内、 在指定的媒介上、以规定的方式向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布上述 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对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 及人员,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具有约束力,应按照本办法相 关规定履行有关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 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七条 信息披露 ...
湖北宜化(000422)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 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 值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 "法律法规"),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对公司进行的不实或负面 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预计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 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价值取向,造成股 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信息的分类: ...
湖北宜化(00042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行为,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不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 (二)公司应当与关联人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 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 确、具体、可执行; (三)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 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 (四)公司关联交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及关联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 润,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 1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 ...
湖北宜化(0004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6月) 第二章 任职条件 1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 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前,应当取得 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第六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分别 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 人士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自律 ...
湖北宜化(0004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6月)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 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 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自律监管规则,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 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
湖北宜化(0004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运行机制,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 率,保证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 称"法律法规"),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9-15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职工董事, 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 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 ...
湖北宜化(00042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决策程序,提高决 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湖北宜 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3-5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批准 产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主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