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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3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 ...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3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应和其他信息 ...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3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 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公司 大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对公司和公司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 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 ...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3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负责人,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 的日常工作部门。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 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合 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 ...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3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 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相关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四环生物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主要围绕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 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内容,进行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 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 ...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3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控股 子 公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合理有效地防范经 营管 理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 或者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主体。 第三条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 织、资源、资产、投资和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 能 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 ...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3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在内幕信 ...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3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 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公司委托理财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 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应当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 第三章 审批权限与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 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 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4 10:31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代 码 : 0 0 0 5 1 8 股 票 简 称 : * ST 四 环 公 告 编 号 : 临 - 2 0 2 5 - 5 5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1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修订 | 否 | | --- | --- | --- | --- | | 1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上述制度的制定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相关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24 日 2 为进一步提升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 制度,具体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修订情况 | 是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 --- | --- | --- | | 1 | 总经 ...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特制定本管理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买卖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 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和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 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并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 式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