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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董事会战略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08:25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和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制度第三条至第五 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红棉股份(00052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08:25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the third quarter reached CNY 570.60 million, an increase of 5.36%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CNY 31.78 million, reflecting a growth of 7.03% year-on-year[5]. - The net profit exclud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CNY 26.97 million, up 10.22% from the previous year[5]. - The company's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CNY 0.0173, up 6.79% year-on-year[5]. - Revenue for the reporting period was $1,643,483,089.29, a decrease of 4.46% compared to $1,720,204,052.86 in the previous year due to market fluctuations and a decline in sugar product sales[10]. - Net profit for the current period was ¥92,003,141.67, slightly up from ¥91,795,015.20, representing a growth of 0.23%[23]. - Earnings per share increased to ¥0.0356 from ¥0.0353, reflecting a growth of 0.85%[24]. Cash Flow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surged to CNY 337.81 million, a significant increase of 1,004.86%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improved significantly to $337,814,994.13, a 1004.86% increase from -$37,333,362.08 in the previous year, driven by reduced payments for raw sugar procurement[10].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was -$226.88 million, compared to -$60.82 million in the previous period, indicating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cash outflows[26].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was -$246.65 million, a stark contrast to the positive $71.97 million reported previously, highlighting increased cash outflows for debt repayment and dividends[26].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amounted to CNY 3.66 billion, representing a 2.57% increase from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5]. - Total liabilities increased to ¥1,502,598,063.66, up from ¥1,341,623,840.61, marking a rise of 11.93%[20]. - Total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decreased to ¥1,891,332,475.53 from ¥1,970,655,269.72, a decline of 4.01%[20]. - The company's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decreased to RMB 1.12 billion from RMB 1.22 billion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period[18]. - The company's short-term borrowings decreased to RMB 239.5 million from RMB 288.98 million[19]. - The company's long-term borrowings were reduced to zero from RMB 48.5 million[19]. Investments and Expenses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261.92% increase in receivables financing, reaching CNY 19.13 million due to improved collection from quality clients[9]. - The company’s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s increased by 1,372.53% to CNY 107.49 million, indicating new joint ventures[9].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were reduced by 41.89% to $5,632,005.67 from $9,692,750.58, indicating a decrease in R&D investment[10]. - Financial expenses increased by 71.36% to $15,423,573.13, attributed to interest expenses from newly recognized right-of-use assets and increased bank loan interest[10]. - The company recorded an investment income of ¥7,122,370.83, an increase from ¥5,771,791.58, representing a growth of 23.43%[22].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total number of common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as 38,570[13]. - The largest shareholder, Guangzhou Light Industry Trade Group Co., Ltd., holds 27.80% of shares, totaling 510,308,307 shares[13]. - The company completed a share buyback plan, repurchasing 18,135,928 shares, which accounts for 0.99%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with a total expenditure of approximately RMB 55.24 million[17]. - The company plans to maintain shareholder value through a share repurchase program with a maximum price of RMB 3.68 per share[16]. - The company has committed to not reducing its shareholdings in accordance with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following the completion of the share buyback[14]. Other Income and Subsidies - The company received government subsidies amounting to CNY 5.85 million during the reporting period[6]. - Other income rose by 48.87% to $10,305,193.24, primarily due to an increase in government subsidies received during the reporting period[10]. Contract Liabilities - Contract liabilities rose by 205.35% to CNY 75.54 million, attributed to increased prepayments and promotional expenses[9]. - The company’s contract liabilities increased to RMB 75.54 million from RMB 24.74 million, indicating a growth in advance payments received[19]. Audit Status - The financial report for the third quarter was not audited, which may impact the reliability of the reported figures[27].
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08:2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 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 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对提名 ...
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08:2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 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 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 ...
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2025-10-30 08:2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棉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 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向 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除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本制度另有规定外, 董事辞职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除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 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
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社会责任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08:25
第一条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红棉股份")可持续发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本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 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应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 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 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依靠夸大宣传、虚假广告等不当方式牟利,不得通过 贿赂、走私等 ...
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08:2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投资管理,规范 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实现投资的保值、增值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 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 (一)按照投资方向和范围,公司投资可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 1、对内投资。公司将资金投放在公司内部,购置各种生产经营用资产而形成流动资产、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投资。 2、对外投资。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或者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 他单位的投资。 (二)按照投资形成的资产性质,投资可分为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无 ...
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08:2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 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 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 (三)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等价有偿的原则; (四) 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 ...
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08:2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评价董事会秘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 据。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 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董事会 秘书所要求的责任和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董 ...
红棉股份(0005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08:2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 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 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 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 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