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MC(0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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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08:2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棉股份")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根据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 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 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部各部门、业务中心、子(分)公司及负 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 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 ...
红棉股份(00052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08:2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 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 六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08:2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 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秘书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 及新闻媒 ...
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08:2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广大股 东的利益,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组成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立 3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至少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 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
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08:2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 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 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 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 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
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08:2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 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 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保荐机构 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公司拟延期实施的,应当及时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未按期完成的具体原 ...
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董事会战略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08:25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和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制度第三条至第五 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红棉股份(00052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08:25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the third quarter reached CNY 570.60 million, an increase of 5.36%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CNY 31.78 million, reflecting a growth of 7.03% year-on-year[5]. - The net profit exclud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CNY 26.97 million, up 10.22% from the previous year[5]. - The company's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CNY 0.0173, up 6.79% year-on-year[5]. - Revenue for the reporting period was $1,643,483,089.29, a decrease of 4.46% compared to $1,720,204,052.86 in the previous year due to market fluctuations and a decline in sugar product sales[10]. - Net profit for the current period was ¥92,003,141.67, slightly up from ¥91,795,015.20, representing a growth of 0.23%[23]. - Earnings per share increased to ¥0.0356 from ¥0.0353, reflecting a growth of 0.85%[24]. Cash Flow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surged to CNY 337.81 million, a significant increase of 1,004.86%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improved significantly to $337,814,994.13, a 1004.86% increase from -$37,333,362.08 in the previous year, driven by reduced payments for raw sugar procurement[10].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was -$226.88 million, compared to -$60.82 million in the previous period, indicating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cash outflows[26].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was -$246.65 million, a stark contrast to the positive $71.97 million reported previously, highlighting increased cash outflows for debt repayment and dividends[26].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amounted to CNY 3.66 billion, representing a 2.57% increase from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5]. - Total liabilities increased to ¥1,502,598,063.66, up from ¥1,341,623,840.61, marking a rise of 11.93%[20]. - Total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decreased to ¥1,891,332,475.53 from ¥1,970,655,269.72, a decline of 4.01%[20]. - The company's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decreased to RMB 1.12 billion from RMB 1.22 billion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period[18]. - The company's short-term borrowings decreased to RMB 239.5 million from RMB 288.98 million[19]. - The company's long-term borrowings were reduced to zero from RMB 48.5 million[19]. Investments and Expenses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261.92% increase in receivables financing, reaching CNY 19.13 million due to improved collection from quality clients[9]. - The company’s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s increased by 1,372.53% to CNY 107.49 million, indicating new joint ventures[9].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were reduced by 41.89% to $5,632,005.67 from $9,692,750.58, indicating a decrease in R&D investment[10]. - Financial expenses increased by 71.36% to $15,423,573.13, attributed to interest expenses from newly recognized right-of-use assets and increased bank loan interest[10]. - The company recorded an investment income of ¥7,122,370.83, an increase from ¥5,771,791.58, representing a growth of 23.43%[22].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total number of common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as 38,570[13]. - The largest shareholder, Guangzhou Light Industry Trade Group Co., Ltd., holds 27.80% of shares, totaling 510,308,307 shares[13]. - The company completed a share buyback plan, repurchasing 18,135,928 shares, which accounts for 0.99%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with a total expenditure of approximately RMB 55.24 million[17]. - The company plans to maintain shareholder value through a share repurchase program with a maximum price of RMB 3.68 per share[16]. - The company has committed to not reducing its shareholdings in accordance with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following the completion of the share buyback[14]. Other Income and Subsidies - The company received government subsidies amounting to CNY 5.85 million during the reporting period[6]. - Other income rose by 48.87% to $10,305,193.24, primarily due to an increase in government subsidies received during the reporting period[10]. Contract Liabilities - Contract liabilities rose by 205.35% to CNY 75.54 million, attributed to increased prepayments and promotional expenses[9]. - The company’s contract liabilities increased to RMB 75.54 million from RMB 24.74 million, indicating a growth in advance payments received[19]. Audit Status - The financial report for the third quarter was not audited, which may impact the reliability of the reported figures[27].
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08:2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 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 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对提名 ...
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08:2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 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 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