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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版)
2024-08-26 10:19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2024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 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合法、完整,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 体上、按照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 ...
红棉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8月修订版)
2024-08-26 10:19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和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制度第三条至第五 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
红棉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版)
2024-08-26 10:19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是在《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经理规定的条款的基础上, 对经理的职责和工作细则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 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明确和规范公司的经营运作,提高经理层的工作效 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
红棉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稿)
2024-08-26 10:17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8 月修订稿 | 第一章 总 则 | 3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股 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的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股东 | 5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 6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10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1 | | 第七节 |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12 | | 第五章 董事会 | 17 | | 第一节 董事 | 17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19 | | 第三节 董事会 | 21 | | 第四节 | 董事会秘书 24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5 | | 第七章 监事会 | 26 | | 第一节 监事 | 26 | | 第二节 监事会 | 27 | | 第三节 | 监事会决议 28 | | | 第八章 党建工作 2 ...
红棉股份:社会责任制度(2024年8月修订版)
2024-08-26 10:17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制度 (本制度于2024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红棉股份")可持续发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 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应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 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 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依靠夸大宣传、虚假广告等不当方式牟利,不得通过 贿赂、走私等非法活动谋 ...
红棉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版)
2024-08-26 10: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 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或其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允许采用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必须按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 使用效果。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 第四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遭 受损失的,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必要时,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 责任 ...
红棉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版)
2024-08-26 10:17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 作。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秘书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 及新闻媒体、股东 ...
红棉股份: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稿)
2024-08-26 10:17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投资管理,规范 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实现投资的保值、增值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各级控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进行的投资活动及投 资管理。 第三条 投资的定义和分类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 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 (一)按照投资方向和范围,公司投资可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 1、对内投资。公司将资金投放在公司内部,购置各种生产经营用资产而形成流动资产、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投资。 2、对外投资。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 ...
红棉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稿)
2024-08-26 10:17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 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弥补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 提取任意公积金; 发放股利。 提取其他基金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 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 ...
红棉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稿)
2024-08-26 10:17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 (三)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等价有偿的原则;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 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 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四) 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五) 关联方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六)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 ...